积分落户南京配偶可以随迁吗

更新时间:2022-03-31 02:27:13作者:未知

积分落户南京配偶可以随迁吗

  积分落户南京后,符合一定条件配偶也可随迁:

  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即满足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地点

  区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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