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条件+期限)

更新时间:2022-12-16 18:07:42作者:智慧百科

杭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条件+期限)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享受待遇期限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3、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标准

  1、杭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目前,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052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63元/月。

  温馨提示: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改《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官方原文阅读:2052元/月 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四、申领材料

  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时间限制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7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金  标准  时间  余数  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