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0:22作者:未知

兰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兰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失业登记范围

  (1)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

  2.就业登记范围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申报材料

  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失业人员登记表》,并书面承诺书,由经办机构采用数据比对核查、工作人员上门调查等方式核实后方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网上办理入口:甘肃省人社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