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2:04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2.2.14
西安2021年度四险申报日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一、申报时间
1、2021年度基数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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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1月人员增减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9日17时,单位完成基数申报工作后,可通过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高新社保网厅)进行人员增减申报。
二、申报范围
在西安高新区办理参保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进行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三、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0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2636元,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2021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上限(300%)为18159元,下限(60%)为3632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0年度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3655元,月平均工资为6971元,2021年医疗(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00%)为20914元,下限(60%)为4183元。
四、申报方式与地点
1、抽检单位
采取“网上申报、窗口审核”的办理方式,参保单位在高新社保网厅提交年审数据并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上传相关表格,网上预约后,按照预约单上所要求携带的相关资料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保险窗口(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一层23-40号窗口)进行书面审核。
2、非抽检单位
采取“诚信申报、系统提交、资料自存、网上审核”的办理方式,参保单位按照有关基数申报规程要求核算申报数据,经员工签字确认或集中公示,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备查后,在高新社保网厅提交年审数据并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上传相关表格,社保中心按照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网上审核(一般3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非抽检单位无需持纸质资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审核。
2、社保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将通过高新社保网厅退回有关申报数据,请参保单位提交后关注网厅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重新修改提交或提供书面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审核。
3、具体操作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西安高新区2021年度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须知》(附件1)
4、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缴费基数公示制度规定执行,在确定缴费基数后,须经过员工签字确认或集中公示程序,同时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妥善留档保存,以便社保稽核、税务部门核查。
五、其他事项
1、参保单位应为职工调整缴费基数而未调整的,职工有权向社保中心举报投诉。
2、除抽检单位外,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基数申报的单位、存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大幅下降的单位应携带年审资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书面审核。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4、对尚未完成2021年基数申报的参保单位,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补缴、人员增减业务,基数申报工作完成后恢复。
5、因存在往年欠费或2021年新开户等原因导致无2021年月度申报记录的单位,应完成首次月度人员增减申报后,方可进行2021年基数申报工作。
六、申报附件
1.2021年度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须知.pdf
3.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年度基数申报”及陕西养老保险APP“诚信申报”模块使用说明.pdf
4.2021年度单位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表
5.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6.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汇总表
(附件4、5、6在高新社保网厅中提交生成打印,不需手工填写)
9.代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情况说明.docx (人力资源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