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新冠疫苗接种(对象+费用)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3:20作者:佚名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新冠疫苗接种(对象+费用)

  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即日起,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年龄在18-59周岁健康人群(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

  二、接种费用

  现阶段实施免费接种政策。

  三、接种地点和时间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地点:医技楼5楼。

  2.接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3.预防接种咨询电话:87826740。

  四、预建档登记流程(建议受种者进行预建档,参加接种时可缩短登记时间,加快接种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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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种点登记时出示二维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佩戴好口罩到接种点接种。

  五、注意事项

  ①接种前,要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您的健康情况,工作人员会帮助判断是否可以接种。

  ②接种后请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

  ③留观期间,若出现如出汗、面色苍白、四肢湿冷、出疹、脉速而弱、发绀、烦躁不安、意识不清或完全丧失等症状,请马上告知接种点医生进行处置。严重过敏反应的体征包括荨麻疹、面部和喉咙肿胀、呼吸困难、心跳加快、头晕和虚弱,这些症状可能在接种疫苗后的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出现。

  ④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水,注射部位保持干净卫生,不清洗、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

  接种后应查看接种预约,掌握下次疫苗接种的时间(免疫程序为2针,间隔28天)。

  ⑥接种后如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除对症处理外还应及时告知接种医务人员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人可能会出现高热或持续发热数日或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防延误病情。

  ⑦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主要措施之一。接种后仍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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