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34:20作者:佚名
区内各中小微企业: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工作安排,为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就业保就业,将于近期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和培训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培训时间:申报企业经审批开班后,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组织开班培训。
2.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申报(http://1.85.55.147:9004/sxpxjgfw)
3.申报范围
(一)2020年1月1日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职工。
(三)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和承担十四运项目建设的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职工。
4.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5、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对象享受补贴期限须在劳动合同期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6、注意事项
(一)本次以工代训,高新区培训人数为15000人,报满后停止报名。
(二)参训企业以工代训培训结束后,须在1个月内申报补贴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三)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能享受一次以工代训补贴,已经参加过以工代训的职工不得重复享受。
(四)此次以工代训仅限于中小微企业申报。
(五)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指定任何机构提供以工代训代理申报等有偿服务,请各企业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