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8:20作者:未知
1、申报主体
毕业年度(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2、政策内容及申报条件
(1)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3)禁止性要求:对一年之内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已参加创业培训并享受相应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项目制培训或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无需提供)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6)授课视频资料(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无需提供,由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7)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项目制培训或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
4、政策依据
(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2)《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 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1号)
(3)《关于印发武汉市就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31号)
5、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大学生,在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向选择的培训定点机构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
(3)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6、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武汉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