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随迁子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2:51:25作者:未知

广州花都区随迁子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条件

  ➤对象条件

  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在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民办学校()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领取居住证且处于有效期、居住证地址为花都区内(其中一人工作地址属于花都区内的优先享受,需提供佐证材料,以个人社保清单或纳税记录为准)。

  ➤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参加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为监护人个人自愿申请,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提交虚假错误资料申请的,立即取消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从本年开始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如原就读民办学校未认真审核申请学位政府补贴学生信息,导致出现招生失误的,取消该民办学校下一年申请学位补贴资格,并通报批评,并作为年检结论重要参考之一。

  2、已获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和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政府补贴,违者所获资格作废,同时列入黑名单,该黑名单同时反馈给所在公办学校,把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作为诚信教育重点对象。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学位  监护人  政府  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