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彩礼钱法律上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2-03-31 02:55:08作者:佚名

南京离婚彩礼钱法律上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阅读:

  不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文标签: 共同财产  双方  夫妻  规定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