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

更新时间:2022-03-31 03:21:06作者:未知

太原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征缴一科A11-A12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由单位承办人统一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3.符合规定的支付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单位,由单位支付参保职工。

  五、申办材料

  1.单位首次报销需提供《生育待遇账户确认书》(从ybzx.taiyuan.gov.cn网站下载),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2.自然分娩、难产分娩、剖宫产分娩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诊断证明。

  3.生育并发症、疾病合并妊娠伴生育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诊断证明、费用汇总清单、病历复印件。

  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诊断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

  5.因工作调动劳动关系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参保证明。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监督电话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50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互动交流——满意度测评,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点击“去评价”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五星表示“非常满意”、四星表示“满意”、三星表示“基本满意”、二星表示“不满意”、一星表示“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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