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

更新时间:2022-03-31 03:42:40作者:未知

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

  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

  自助服务是指无需医院或医疗机构开具相关证明,省直医保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山西医保公众号,自助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备案类型、个人承诺书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完成备案。备案完成后,参保人员即可前往选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结束后进行直接结算。同时,普通门诊(购药)异地就医,不需备案可直接结算。省内非急诊且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异地住院就医人员,不需备案也可进行直接结算。

  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人员范围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外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生活、居住、工作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因所在统筹地区(含异地长期居住地)医疗技术和设施设备条件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要转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跨省急诊就医人员;以及不属于省外急诊就医且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非急未转”就医人员),都能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就医的,可自助备案到省级统筹区;其他省(市、区)自助备案到市级统筹区。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各市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自助备案到市级。备案成功后,在备案统筹区内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均可实现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自助备案长期有效,且可以同时在参保地(省城太原)和备案的异地进行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等人员备案的,不需再办理自助备案手续。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中,因突发急、危、重病在省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抢救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省直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所在医保统筹区(含异地长期居住地)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由医院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异地转诊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7%,退休人员82%;“非急未转”就医人员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自助办理备案时,需真实填写办理转诊的医院名称(全称)信息。异地转诊人员可自助备案到省外就医地省级或市级统筹区,在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和省内异地转诊人员转诊有效期均为90天,期满时需重新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及有关规定,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省直医保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自助备案后住院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回省医保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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