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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1-02 16:14:36作者:智慧百科
《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上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
二、主要内容
(一)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
(二)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
三、政策解读
(一)有力支持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购房
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倾斜,有利于支持刚需及改善住房的职工家庭购房。当前,我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120万元×0.6)。
若我市执行流动性调节系数保持0.6的前提下,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
(二)多子女家庭定义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总体要求,多子女家庭指缴存职工家庭中有两至三个子女的家庭,以户口簿或子女出生证明为准。
(三)政策执行期限一年
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一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时间、二手住房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文件下发之日后的,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