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2022年)

更新时间:2022-03-21 20:12:02作者:未知

青岛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2022年)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少年儿童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少年儿童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不予支付。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少年儿童支付比例为4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300元。

  职工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本办法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下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

  1、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

  2、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60%。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3、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60%。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下列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纳入特药特材救助,支付比例为70%;个人按照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额救助。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为5万元,一个年度内累计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为5万元,一个年度内累计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费用限额以上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为5万元,一个年度内累计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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