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A类人才认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4:13:23作者:佚名

西安A类人才认定条件

  目前,《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市人才办〔2017〕2号)及其《补充通知》(市人才办〔2018〕1号)已废止。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实施细则》的最新通知,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国内外顶尖人才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4、在西安市创业的,申请确认为国内外顶尖人才,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5、柔性引进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6、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

  二、职位得奖条件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6.近5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下同)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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