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3类)

更新时间:2022-03-31 04:39:56作者:未知

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3类)

  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以下3类情况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

  2.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3.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4503元;低收入低于2814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首次置业家庭申请共有产权房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

  2.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本文标签: 万元  家庭  标准  低收入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