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5:09:34作者:未知
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包含义务兵、直接招收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
【研究生考试政策】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和新生在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时,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高职(专科)升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