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冠疫苗接种十大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2-03-21 20:48:06作者:佚名

南宁市新冠疫苗接种十大问题解答

  1.请问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何?

  答:根据国家、自治区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南宁市疫苗接种工作的时间安排,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在2021年6月9日前主要为开展18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疫苗接种为主,6月10-30日,重点推进接种第二剂次。此后,将继续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2.请问我市新冠疫苗供应保障情况如何?

  答:当前全国新冠疫苗供应统一由国家层面调配,近期由于国内部分城市及我市先后出现疫情,群众接种疫苗意愿更强烈,之前部署安排的接种计划,与群众更强烈的接种意愿有一定差距,短期内出现了疫苗紧缺现象,我市已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我市疫苗供应保障力度。下一步,我市疫苗短缺现象将逐步得到缓解,同时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无需扎堆接种。

  3.请问南宁市目前有使用哪些种类的新冠疫苗?

  答:目前,南宁市接种新冠疫苗包括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重组亚单位疫苗这三种疫苗,以灭活疫苗为主。以上三种疫苗均经过国家审批上市,无论使用哪种疫苗,只要按规定完成全程接种,均可获得较好保护效果。

  4.请问该如何选择一针、两针、三针次的新冠疫苗?

  答:紧急状态下,打一针的疫苗可尽快完成免疫;非紧急状态下,推荐选择两针或三针免疫的疫苗,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建议优先接种两针或三针的疫苗。另外,不建议接种完两针灭活疫苗后,再接种一针腺病毒载体疫苗。

  5.请问现阶段南宁市疫苗接种主要采取哪些形式预约?

  答:全市疫苗接种工作总体上由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辖区实际,采取统一组织、个人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集中接种及定点接种、流动接种等形式开展疫苗接种。普通市民可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到居住地附近接种点或大型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超过300人以上的团体可向本级疫苗接种专班预约并安排到大型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高校、大型企业、养老院(福利院)等人群密集和特殊群体的单位, 由辖区疫苗专班安排流动接种队开展接种服务。

  当前由于群众接种意愿强烈,疫苗供应保障尚存不足,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采取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暂不安排现场预约,接种人数少的接种点可以结合实际灵活处理。

  6.请问在外地接种过一针新冠疫苗后,到南宁市是否可以接种其他针次?

  答:外地受种人员可以凭预防接种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接种单位进行接种,间隔时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请问市民在不同接种单位是否可以接种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精神,疫苗第一剂和第二剂的接种单位可以在同一家,也可以根据居住地所属县(区)、开发区统一安排或个人意愿,在辖区内另一家接种单位接种。

  8.请问接种疫苗是否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9.请问南宁市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士疫苗接种相关事宜有何规定?

  根据国家、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在南宁市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士在自愿申请、知情同意、自担风险的前提下,纳入南宁市疫苗接种人群范围。具体如下。

  (1)港澳同胞。根据《关于做好在内地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 180号)精神,在南宁市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凭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医保参保凭证,可免费接种疫苗;在南宁市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籍师生,可免费接种疫苗。

  (2)台湾同胞。在南宁市的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免费接种,台湾师生接种疫苗与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南宁市的台胞可向居住地县区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统一组织、免费接种。

  (3)外籍人士。已参加南宁市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和符合其他有关条件的外籍人士,可免费接种疫苗。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在南宁市的港澳同胞和外籍人士如有接种意愿,原则上需自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中,接种灭活类新冠病毒疫苗,收费标准为100 元/剂(含接种服务费) ;接种腺病毒载体疫苗,收费标准为90元/剂次(含接种服务费)。根据目前国家疫苗供应,现阶段南宁市以接种灭活类病毒疫苗为主。

  10.请问目前南宁市疫苗接种点及联系电话有哪些?

  

  

本文标签: 疫苗  南宁市  同胞  台湾  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