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综合服务窗口(地址+电话+办公时间)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3 14:39:10作者:智慧百科
根据无锡政府网公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基本完善、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得到有效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明显改善为工作目标,并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全面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科学编制“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市筹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8万套(间),并按年度下达计划,不断提高供应能力。
2.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政府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方参与投资和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多方式保障。
3.存量为主,节约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进行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4.优化布局,职住平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重点安排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及周边等地区,兼顾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促进职住平衡。
(二)坚持多主体参与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各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原则,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体系。
(三)保障重点群体供应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本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优先保障其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住房困难群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新建的成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一室户、二室户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70平方米;考虑到二孩、三孩人口政策,可少量建设90平方米左右小三房户型。各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可配建宿舍型公寓,重点解决企业单身员工居住问题。
(四)加强房屋租金管理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其租金价格确定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租金标准应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对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标准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