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3-31 05:27:03作者:佚名

南京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1、扣缴单位申报

  (1)通过扣缴客户端网上办理纳税申报,这种方式申报较为方便快捷;

  (2)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申报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等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再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用户名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申报缴税。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

  3、除取得经营所得外,纳税人有其他应当办理自行申报的情形,可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哪些情况可以免征个税?

  (一)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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