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5:35:47作者:未知

广州市社保参保指南

  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分配单位社保号;

  或对已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并且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用人单位申请重新恢复社保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在进行缴费登记的同时需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纯社保户应提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进行单位缴费登记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联系方式:

  020-12366

  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因符合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险种核定。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办理批量扣费)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材料下载:

  GDFJ003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社保简易登记核定→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申请人签名确认

  2、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款协议→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盖章→灵活就业人员持协议书到银行签约→灵活就业人员将协议书其中一联交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联系方式:

  020-12366

本文标签: 税务  机关  原件  用人单位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