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5:44:12作者:佚名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暖企8条”
职业介绍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府规〔2018〕1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3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暖企8条”的通知》(穗开管〔2020〕1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在本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分支机构,在政策有效期内(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成功为本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就业。
(二)被介绍人与中小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在该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含满3个月),申请补贴时社会保险征缴关系仍在该企业。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广州市就业培训信息系统(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录入空岗信息和求职者信息,匹配并开具职业介绍推荐信,并及时在系统反馈职业介绍成功结果。
三、申请时间
补贴分两次集中申请(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应在企业为新招用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后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以实际成功介绍人数,按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本项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广州市黄埔区“暖企8条”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附件1);
(二)《广州市黄埔区“暖企8条”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附件2);
(三)中小企业委托招聘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四)被推荐人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息或中小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五)承诺书(附件3)(用工单位填写);
(六)《收款确认函》(附件4)。
下载入口:点击下载(见文档附表)
六、受理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窗口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凯通楼四楼A区407-412窗口)
联系电话:82118773,82397171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八、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复核时限:5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申报。每年分两次集中申请(2020年6月、2020年12月),应在企业为新招用员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之后向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区就业中心于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四)公示。审核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拨款。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资金核拨手续,交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