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登记注销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6:09:34作者:未知

广州失业登记注销条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现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或个人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

  (2)已从事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包括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等);

  (4)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