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领取了失业待遇 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会累计吗?

更新时间:2022-03-31 06:28:34作者:佚名

广州积分入户领取了失业待遇 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会累计吗?

  问:如申请人曾领取过失业待遇,其原失业保险参保时间是否纳入计算?

  答: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但现在失业的人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020年度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4年9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去年参加过积分制入户,能否用已有的积分直接申请今年的积分制入户?

  已在系统上获得个人核定积分的可以直接申请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但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中创新创业(专利证书)和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这也意味着如果有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已核定分数但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献血、义工等)的申请人,需尽快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进行积分调整后获得核定分数后再进行入户申报。

本文标签: 积分  申请人  广州市  年限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