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6:35:25作者:未知
申领居民身份证
广州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办理要求:由本人携带《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领取居民身份证
已办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各区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注意事项
(一)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广州市再次到办证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三)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
①广州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
②可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
(五)在申办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同时在办证窗口办理或“粤省事”小程序网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