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投靠父母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1 06:35:53作者:未知

广州市投靠父母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投靠父母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投靠父母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及被投靠人,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3、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1项申办条件的,还需提供: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被投靠人)、②结婚证(被投靠人为继父母才需提供)、③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

  (2)属第2项申办条件的,还需提供:

  ①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的出生证(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提供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的生育子女情况承诺书。

  (3)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

  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有未成年子女的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

  ①《入户申请表》、②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5)属入家庭户,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6)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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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靠父母入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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