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孩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6:36:01作者:未知

广州一孩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已婚(含离婚、丧偶)的育龄妇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的育龄妇女

  二、办理条件

  1、户籍地在广东省内的育龄妇女(含未婚收养、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及丧偶者)

  2、男方户籍地在广东省内,女方非广东省户籍的育龄妇女

  3、夫妻双方都不在涉密单位工作(若在涉密单位工作的人员,请到现场窗口办理)

  三、所需证件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

  四、办理机构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五、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2、受理:街道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2、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4、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5、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理窗口自取。

  六、办理期限

  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七、其他

  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的夫妻,可在现居住地孕检、生育,享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的奖励优待政策。

  查实育龄夫妻提供虚假证明或陈述,应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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