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1 14:30:36作者:佚名
为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复产复工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20〕9号)和《关于强化人才要素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二条措施》(永委人才办〔2020〕2号)加快落地,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地员工返岗交通费补贴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补贴范围和对象为全县所有非公企业或返永非公企业员工个人,在我县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县政府出面组织采取“点对点”方式,专车接送,费用已由县财政负担的,不能再申报。劳务派遣工由实际用人单位汇总申报。
申报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或商会在3月15日前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永嘉县域外员工返岗的,载客率应达到40%以上,否则按比例扣减。50座以下(含50座)的大客车包车费用按5.5元/公里计算,50座以上的大客车包车费用按6元/公里计算,超出部分企业自负。
申请交通补贴请提供以下材料:《温州市企业返工人员政府指定包车运输证明》(附件1)、《返工包车旅客实名制名单》(附件2)、及税务发票及支付凭证。
2.乘飞机、高铁动车、普通火车、客运汽车的请提供实名制的机票(车票)。
3.自驾返永的,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企业明显标志为背景的照片,若人数较多可提供清晰可辩的集体照及相应凭证。
4.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我县企业就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5.各有关企业对上述返岗员工及春节未离永的员工统一填报《永嘉县企业复产复工员工花名册》(附件3),并附上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拨付流程
各有关企业根据上述材料,以电子稿和纸质文本报送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分局)初审。初审后报辖区乡镇街道复审,乡镇(街道)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再报县财政部门拨付。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我县企业就业的,企业可在6月30日前将其交通补贴进行汇总补报,对其他人员3月16日以后返岗(上岗)的员工不再给予交通费补贴。
二、招工(引才)奖励和人才生活补贴申报
为了厘清招工渠道,明确奖励的范围和对象,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和对象
各非公企业以直接设摊、张贴广告、发布网络信息渠道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员工的,可申报招工奖励;通过第三方机构招用员工的,不可申报。劳务派遣公司可参照适用,但不能再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身份享受该项奖励。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老员工“以工招工”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并由用工单位在该劳动合同签署“该员工确由某某单位(个人)介绍成功”意见盖章。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用工的非公企业
各非公企业在5月1日前对2020年2月至4月直接招用县外首次来永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的员工及通过其他渠道招用员工,统一填报《永嘉县企业新招工(引才)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文本,并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新引进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毕业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
对于新引进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在5月1日以后有继续招用的,可在6月30日前汇总补报,其它对象不能再补报。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奖励申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5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对2020年2月至4月为我县企业成功招聘在永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的员工,填报《永嘉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新招工(以工招工)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3.老员工招引首次来永新员工
参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执行,并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
(三)报送地点
各种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分局)初审后,再汇总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永嘉县上塘公共文化中心三楼318,联系人:黄玲莉, 办公电话:57756527,手机短号:683660,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审核拨付
县人社局结合社保信息系统、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企业、个人上报的信息进行相互印证审核,按《永嘉县新招工(引才)奖励和人才生活补贴标准》(附件7)计算拨付至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其它事项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认真如实填报各种资料,逾期不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做为诚信污点记录纳入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