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补助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1 19:31:06作者:未知

 温州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补助申报指南

  温州市“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补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①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投资额不少于30万元的新项目。

  ②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的1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

  ③农合联组织针对会员的特有工种、实用技术、业务工作等培训。

  奖励额度

  ①项每项给予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40%、最高30万元的补助。

  ②项给予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30%、最高50万元的补助。

  ③项按不超过培训费用(须符合标准)的80%、最高2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相关凭证信息。

  受理时间:每年三季度开始受理。

  企业办事流程

  1 、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按模板导入提供公共服务的合同清单和凭证信息。

   2 、接到供销部门推送的在线公示提醒信息。

  3、 凭合法支出凭证和提供的企业账户收到奖补资金。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按归属区域向相应的供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2 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按申报时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向相应的供销部门转派在线查重。

  3 各级供销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报告在线审查企业申请,或供销部门到企业实地查验。

  4 通过审定的拟补助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属企业5个工作日内由市供销社凭合法支出凭证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县(市、区)属企业由市财政局按转移支付下达给相关的县(市、区)财政局,再由县(市、区)财政局下达资金至当地供销部门,县(市、区)供销社凭合法支出凭证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账户拨付奖补资金。

  咨询电话

  市供销社:0577-88375718

  鹿城供销社:0577-88179851

  龙湾供销社:0577-85606838

  瓯海供销社:0577-88500098

  洞头供销社:0577-63365989

  乐清供销社:0577-62551565

  瑞安供销社:0577-65812081

  永嘉供销社:0577-57673569

  文成供销社:0577-59025086

  平阳供销社:0577-63158872

  泰顺供销社:0577-67582224

  苍南供销社:0577-598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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