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01 22:01:19作者:未知

佛山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办理材料?

  目前车主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请直接持以下办理所需资料到金属回收公司一站式办理即可:

  ⑴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

  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此为回收企业需要)

  ⑵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⑶机动车(前后牌完整)。

  扩展资料:

  国家对机动车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⑵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⑶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⑷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⑸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⑹专用校车使用15年;

  ⑺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⑻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⑼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⑽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⑾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非营运轿车无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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