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就医购药、参保缴费)

更新时间:2022-04-01 23:30:39作者:佚名

2022温州医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就医购药、参保缴费)

  2022温州市医保系统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停机期间就医购药、参保缴费等业务,建议您按以下方式办理:

  ①本地门诊“主动报”

  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2年3月4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门诊费用需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其中,在本地(温州市范围内,下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定点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同步传输停机期间数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为参保人发起报销支付业务,6月30日前将参保人垫付的实际报销费用直接支付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内,参保人无需再到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②慢病药品“提前配”

  患有慢性病等需长期用药的参保人,请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3月4日0时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③出院结算“及时办”

  因“智慧医保”系统上线需要,将对原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切换,定点医药机构应按要求做好所有医保住院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结算工作,具体如下: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3月4日0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为其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3月4日0时前)入院,且需连续长期住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等),应先在实时结算停机前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按自费办理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2年3月4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新入院,且预计在新系统上线后才能出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等),可直接办理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对于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在停机期间(2022年3月4日0时-3月6日24时)出院结算的参保人,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④异地就医“窗口办”

  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2年3月4日0时-3月6日24时)的医疗费用需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⑤转外就医“可补办”

  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再携带本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异地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可在恢复业务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⑥参保登记“先受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符合条件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个人或单位,可在3月申请补办相关业务,逾期不予办理。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前或延后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需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含“出生一件事”居民医保参保)个人,可先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待业务经办恢复后再由医保经办机构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

  ●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正常提供医保咨询服务,对于确需办理医保业务的个人和单位,将通过经办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待各类业务事项恢复后及时予以办理。零星报销有效期限为一年,建议错开系统上线初期高峰时段。

  ●全市两定医药机构要采取各种便民举措,并做好宣传解释,最大限度降低系统切换上线给参保群众带来的影响。

  ●如非必要,请有意向来办理医保业务的广大参保人员避开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6日24时)。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可能存在因网络不畅、系统不稳定、线下业务增加等因素导致的医保办事时限延长等情况,敬请广大参保群众、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如有疑问,可关注“温州医保”、“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也可致电市长热线12345或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市本级:0577-88863716

  鹿城区:0577-88129816

  龙湾区:0577-85987026

  瓯海区:0577-88591986

  洞头区:0577-6348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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