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封存及转移办理手续

更新时间:2022-04-02 02:30:21作者:佚名

佛山住房公积金封存及转移办理手续

  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申报材料: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封存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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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将职工原已开设了个人明细(处于封存状态),现到新单位工作,由现单位把个人明细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

  ⑴市内转移

  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即可。办理批量转移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提醒: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分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两种格式,请重新下载并对应选择填报,原《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停止使用

  ⑵市外转入

  ①职工本人办理:

  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②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经办人身份证申报。

  注:办理批量市外转入的,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的电子文档

  ⑶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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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单位  职工  缴存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