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2 02:30:21作者:佚名
▶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申报材料: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封存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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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将职工原已开设了个人明细(处于封存状态),现到新单位工作,由现单位把个人明细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
⑴市内转移
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可办理转移(启封)手续,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申报即可。办理批量转移的,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提醒:新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分居民身份证和非居民身份证两种格式,请重新下载并对应选择填报,原《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停止使用。
⑵市外转入
①职工本人办理:
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②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卡等)、经办人身份证申报。
注:办理批量市外转入的,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的电子文档。
⑶转出市外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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