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或补缴办理手续

更新时间:2022-04-02 02:30:56作者:佚名

佛山公积金汇缴或补缴办理手续

  办理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委托银行扣划汇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或者委托受委托银行从单位账户扣划汇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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