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亲属投靠落户对象

更新时间:2022-04-02 04:30:08作者:未知

温州龙港市亲属投靠落户对象

  龙港市亲属投靠落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亲属投靠落户:

  (一)父母一方为我市家庭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我市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成年子女为我市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

  (四)父母为我市家庭户口的,如在我市无成年子女照顾,可允许成年子女投靠(照顾)落户。

  (五)离异未婚人员申请迁回原籍或投靠其直系亲属落户,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可凭离婚证、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法律生效文书和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申请落户。

本文标签: 我市  户口  子女  家庭  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