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2 06:31:07作者:未知

温州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抵押权消灭的。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申请材料

  1、抵押权人身份证明,纸质或电子1份

  2、代理人身份证明,纸质或电子1份

  3、授权委托书,纸质或电子1份

  4、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纸质或电子1份

  办理流程图

  

  线下办理地点

  1、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12123

  2、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路29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12123

  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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