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参保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销住院费?

更新时间:2022-04-02 14:01:25作者:佚名

温州医保参保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销住院费?

  注意!温州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以下情况不能报销!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报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零星医疗费用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住院医保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

本文标签: 温州市  医保  参保  温州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