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2 14:01:25作者:佚名
注意!温州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以下情况不能报销!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申请人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待遇。
报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个人垫付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零星医疗费用
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住院医保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