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办理流程(附图)

更新时间:2022-04-02 14:30:23作者:未知

温州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办理流程(附图)

温州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市医保中心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或手机端申请

(一)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

(二)报销门诊费用时:当时就诊记载的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必要时);报销住院费用时: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检查化验报告单(必要时);

(三)参保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一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外伤经过情况说明原件一份(涉及外伤的需提供);

(五)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

受理审核审批

12个工作日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第六十九条 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零星报销的,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执行;异地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支付登记

3个工作日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第六十九条 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零星报销的,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执行;异地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支付报销款

办理基本流程图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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