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对报考对象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2022-04-02 21:31:44作者:佚名

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对报考对象有哪些要求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具有温州市常住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学历、户籍、生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1)选聘在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5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6-2020年,依此类推。

  (3)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温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分为“职位1”和“职位2”

  “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

  “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

  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过渡期村级班子中履行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5.属于《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不得报考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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