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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3 13:30:08作者:未知
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月30日。
新增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新增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
“十四五”期间,佛山全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分阶段看:
➤到2023年,佛山计划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4.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人才住房1.8万套。
➤到2025年,佛山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人才住房0.7万套。
一、完善用地供应机制:
用地供应是保障目标落实的重要一环。意见稿提出,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和开发强度,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22年—2025年,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则上应配建保障性住房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这些区域的配建面积占比适当提高。
针对各类房源的面积标准,意见稿提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户型为主,数量占比不低于60%;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4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二、强化基本住房保障力度:
意见稿提出,对于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方式,实现应保尽保。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对在本市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力度。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增加供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住房保障稳步扩面,重点面向环卫、公交、辅警、物业服务(保安、保洁)以及养老服务人员等在一线公共服务的住 房困难新市民家庭。
三、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
意见稿提出,围绕构建人才近悦远来政策体系重点工作,实施暖心安居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安居政策,推动人才住房建设,构建以货币为主、实物配置相结合的人才安居体系,完善“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安居机制,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才安居需求。
四、落实优惠政策支持:
意见稿表示,将按规定落实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同时,积极推进住房保障金融创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住房租赁专营机构业务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五、提升居住品质:
对于打造宜居宜业的居住环境,意见稿表示,坚持新建住房与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区推动建设住房质量更加优良、交通出行更加便捷、教育医疗更加完善、文化体育设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舒适的宜居宜业新社区。
六、意见征集中:
征询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