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1-03 18:52:20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株洲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注意事项如下

  1.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已取消户籍限制(外籍人员除外),申请参保地可以为湖南省内的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的县(市)、区一级,参保时间不能早于申请时间同年份的1月1日(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3.灵活就业参保缴费建议通过“智慧人社”App等线上途径办理参保和停保,“湘税社保”App等线上途径进行缴费。其中,“身份证(居住证)号码”一栏,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填写居住证号码。未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先取得居住证后才能办理参保登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以申请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既不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5.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可在年度内任一时间,选择任一档次,按月或全年一次性缴纳,一般不允许跨年补缴。由于个人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长短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水平高低,建议参保人早参保长缴费,增加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

  6.全日制在校学生、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得参保缴费。

  7.参保人员办理跨省转移或账户合并前,需先将被转移或被合并的灵活就业养老账户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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