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公开招聘10名辅警

更新时间:2022-11-07 14:52:08作者:智慧百科

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公开招聘10名辅警

  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以下简称“轨道分局”)负责市域轨道领域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履行城市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为加强轨道分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治安管控能力,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包括:接警员1人(男性)、站区勤务9人(其中市本级派出所站区勤务男性6人,女性2人,东阳辖区站区勤务男性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 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22年11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 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 文职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勤务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6. 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 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 附件1)。

  2.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军警等专门技能的人员、有曾在轨道公安从事辅警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 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7日17时—11月18日8时。报名网址:http://jzzjf.gaj.jinhua.gov.cn/jhga/index(建议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金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平台”)。

  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8日8时—11月1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9日17时—11月21日17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11月21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11月21日17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报考市本级地点: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金义东轨道大厦西辅楼轨道分局一楼大厅。

  报考东阳地区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03号3楼轨道交通派出所。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 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公共知识、《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4*10往返跑、俯卧撑),女子(4*10往返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文末附件2。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七)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5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文末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轨道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轨道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实习期(含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收入为8.5万-10万起(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金华“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核、体测、笔试、面试等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附件1: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实施规则及标准

  附件3:金华市公安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

  招聘公告原文+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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