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吗?

更新时间:2022-12-28 20:27:42作者:智慧百科

大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吗?

  问:大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吗?

  答:不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一次门诊就医的费用,只能享受一项报销待遇,不能两项待遇重叠报销。

  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一)待遇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慢特病所发生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的保障范围。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待遇享受期、待遇水平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部分慢特病病种的费用保障范围按辽宁省规定执行。医保单独结算的高值药品,不纳入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范围。

  参保患者可以同时享有多项门诊慢特病待遇,但同一病种下细分病种待遇不可兼得。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可以兼得。一笔门诊医疗费用只能按一项待遇支付。参保人员中途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月计算当年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合计支付金额。住院期间发生的透析相关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中按照住院标准进行报销。

  (二)待遇享受期。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期满,停止享受待遇资格,仍需继续治疗的,应再次申请认定。对满足慢特病患者待遇享受期为长期或5年的,且认定后连续24个月未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停止其享受待遇资格。

  (三)经办服务。参保人员须经检诊认定后方能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和经办服务规程做好病种认定、就医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

  (四)透析结算方式。与居民医保门诊透析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参照职工医保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月包干定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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