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后住院待遇有什么变化?

更新时间:2023-01-28 16:04:02作者:智慧百科

广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后住院待遇有什么变化?

  改革后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30到120元,在职职工降低了150到600元,起付标准越低,可报销的门槛就越低。

  降低起付标准,可报销的金额就多了,提高了待遇。

  个人账户改革从国家到省市如何逐步推行?

  答:为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看病报销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和2021年就个人账户改革先后作出了决策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提出“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要求省内各地市应于2022年完成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按照国家、广东省统一部署,广州和省内其他各地市都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了这项改革,改革后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提高统筹待遇,提升门诊报销比例,能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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