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2-09 12:36:38作者:智慧百科
2023年北仑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方式)
申请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入学对象
2023年秋季申请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除上述对象之外,我区不接受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非户籍学生插班。
申请条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申请人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如果申请人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程序
1.资格查验及申请受理
①街道积分专窗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查验和申请积分。申请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现场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3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积分专窗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积分材料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如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各街道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备注登记。
②网上申请申请人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应用,根据栏目指引进行预约,资格查验及入学积分申请。
2.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在“e乡北仑”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核进展。审核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原积分窗口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
3.积分公示
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e乡北仑”(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对参与本次积分入学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提出就学申请
公示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街道空余学位数,划定积分分数线,向社会公布。达到积分分数线的申请人根据招生公告规定提出就学申请。
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北仑区2023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2023年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采用“省级共性指标+市级共性指标+北仑区级个性指标”模式设置,总分300分。省级共性指标(100分),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等5项内容;市级共性指标(150分)包括就业、住房、紧缺岗位、投资纳税、带动就业、发明创造、表彰奖励、参与公益、无偿献血、无偿捐献、违法失信、违法犯罪等12项内容;北仑区级个性指标(50分)包括登记管理、现任职务、住房公积金、租赁登记、流动人口党员管理、社会组织、流动人口个体素质专项评估、积分学习、甬宁保、数字电视等10项内容。计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省级共性指标(100分)
1.年龄(20分)
得分标准:年龄在55周岁(含)至60周岁(含)区间的,得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最高限20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文化程度(10分)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学历得8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得10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职业技能(10分)
得分标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五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3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四级,得5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得8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二级及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按最高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缴纳社保(30分)
得分标准:在本省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5分,最高限30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居住时间(30分)
得分标准:在本省范围内累计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二、市级共性指标(150分)
1.就业(1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或持有宁波市工商营业执照或流转土地合同从事农林牧渔生产,连续1年以上的,得10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2.住房(20分)
得分标准:居住在企业集体宿舍的、居住在已列入政府公租房计划的公租房的、居住在合法租赁房屋的,得10分;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宁波市拥有商品住宅(含公寓房)的,得20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紧缺岗位(10分)
得分标准:符合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紧缺公众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中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得10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投资纳税(1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1分,最高限10分;在宁波市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缴纳税收总额乘以投资比例后的金额,每1万元得1分,最高限10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责任单位:北仑区(开发区)税务局)
5.带动就业(1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创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带动就业1人的,得1分。最高限10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发明创造(2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的原始发明人(排名前二位),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得20分、12分、4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20分。最高限20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
7.表彰奖励(2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获得各级党政部门、群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颁发的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得20分、16分、10分。最高限20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8.参与公益(3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WE志愿平台(网址:www.nbzyz.org)或“省志愿汇”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注册并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5小时得0.3分,最高限30分。(责任单位:团区委)
9.无偿献血(1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参加无偿献血,献全血每100毫升得1分,献血小板每1次得2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责任单位:区献血办)
10.无偿捐献(10分)
得分标准:在宁波市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各得1分;在宁波市捐献造血干细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得10分;在宁波市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得10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10分。(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
11.违法失信
扣分标准:近3年内申请人因行政处罚或失信行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犯罪情形除外),每项(次)扣10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12.违法犯罪
扣分标准: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刑事处罚的,每次扣30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施积分冻结,冻结期为2年。(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三、北仑区级个性指标(50分)
1.登记管理(2分)
得分标准:主动登记就读子女信息2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现任职务(5分)
得分标准:“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得1分,中层管理层得3分,高层管理层得5分;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2分,高层管理层得3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住房公积金(10分)
得分标准:在北仑区有活跃账户的,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下,得2.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得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得7.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得10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租赁登记(5分)
得分标准: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得5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流动人口党员管理(4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在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正式党员的,或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的,得1分;在所在地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得4分,担任委员的,得2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6.社会组织(5分)
(1)融合组织(5分)得分标准:申请人加入居住地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并取得会员身份,近3年参加融合性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活动时长20小时的,每参加1次活动得1分,最高限5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网格建设(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北仑网格建设,争做网格长、微网格长,近2年内获得区、市、省级“最美网格员”的每次加1、2、3分。(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中心)
7.流动人口个体素质专项评估(10分)
(1)电诈防范(2分)得分标准:申请人自觉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得1分;强化反诈骗意识且近2年家庭成员无被骗行为的,得1分;反之,每发生一起被骗行为,倒扣5分,最高扣10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交通安全(1分)得分标准:申请人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近2年内无违章处罚,得1分。反之,申请人家庭成员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骑电瓶车发生亡人事故扣2分,被违章处罚的,扣1分;流动人口司机每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实施量化积分“一票否决”权。(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3)溺水防范(2分)得分标准:申请人加强夏季自身防护意识。近2年内其家庭成员未发生反溺水事件得2分;反之,扣2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4)学历(技能)提升(5分)得分标准:申请人近5年内文化程度实现“高升专”的,得2分;“专升本”的,得3分;获得市、省级优秀工匠的,得5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8.积分学习(5分)
得分标准:下载“浙里办”APP,订阅 “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其“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按答题情况最高得5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9.甬宁保(2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天一甬宁保”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医保管理局)
10.数字电视(2分)
得分标准:安装并正常使用北仑广电数字电视的得1分;按开户时间次年开始计算,每缴费一年得0.5分,最高限2分(须连续使用并且中途无报停或欠费记录)。(责任单位:区传媒中心)。
附件:2023年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