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规定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2-11-09 16:17:29作者:智慧百科

江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规定及流程

  ➤江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旅客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规定及流程:

  一、办理对象及途径:

  (1)乘坐国内民航飞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旅客(港澳台除外)乘机时未携带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或原有效证件损坏、过期的,可以在机场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机场派出所民警在接受旅客(现役军人除外)申请《临时身份证明》后,应当利用公安网人口信息系统或其他方法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将信息内容和照片等与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信息(如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本人进行比对询问。经审核属实后,派出所应当为旅客签发《临时身份证明》。

  (2)现役军人申请《临时身份证明》,应当提供所在单位保卫或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上的个人信息需与票面信息一致,经机场派出所民警查验无误后应当为其签发《临时身份证明》。

  (3)政法机关押解犯罪嫌疑人乘机,犯罪嫌疑人无乘机有效身份证件时,先审查是否符合《押解犯罪嫌疑人乘坐民航班机的程序规定》,若符合规定,则由办案单位提供嫌疑人的有关身份信息,经机场派出所审核属实后可以为其签发《临时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目前省内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采用自助办证终端,符合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旅客(现役军人除外)可以在昌北机场T2航站楼民警服务台自助办证终端上自助办理,旅客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人像扫描比对并在自助办证终端进行公安联网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旅客予以办理,并在自助办证终端上现场照相后自动生成《临时身份证明》打印出来,旅客再到办证员处缴费(10元)、盖章即可。

  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机场派出所收取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工本费10元,并出具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办理时间:每日早上6:00至每日晚上最后一班次航班结束前1小时。

  咨询电话:0791-87652470、0791-876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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