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1-29 16:57:04作者:智慧百科

常州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标签: 双方  登记处  户口簿  身份证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