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医保结算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3-01-11 10:18:10作者:智慧百科

安徽省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医保结算操作指南

  即日起到2023年3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的门诊救治费用全面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统一按75%比例给予报销。为便于操作,编制本指南,具体如下:

  一、医保信息平台端系统部署

  省医保局项目办(指挥中心)已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统一对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进行结算功能改造升级。

  1.统一维护临时新增的新冠药品目录及支付属性,统一启用医保信息平台字典的医疗类型“新冠门诊(1102)”(如图1),维护疾病诊断编码(“Z03.800x0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U07.100x00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U07.100x00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U07.100x00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断病例”)。

  2.省医保信息平台端为全省17个医保统筹区统一配置新冠门诊感染待遇算法(如图2),将普通门诊的结算范围扩大至统筹区联网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新启用的医疗类别和诊断编码,传给支付方式子系统,用于医保信息平台精准识别和精准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端升级及测试内容

  (一)新增医疗类别

  定点医疗机构端直接在医院信息系统、基卫信息系统(以下统称医院HIS系统)增加“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

  (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测试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测试环境中正确上传医疗类别和疾病诊断,医疗类别应选择:“新冠门诊(1102)”。疾病诊断可选择“Z03.800x0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U07.100x00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U07.100x00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U07.100x00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断病例”4个诊断编码其中之一。

  各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的测试环境地址如下:

  合肥市 10.67.248.214:8086

  芜湖市 10.68.62.175:8086

  蚌埠市 10.69.162.5:8086

  淮南市 10.68.224.219:8086

  马鞍山市 10.68.177.217:8086

  淮北市 10.69.96.203:8086

  铜陵市 10.68.211.43:8086

  安庆市 10.68.3.90:8086

  黄山市 10.68.16.148:8086

  滁州市 10.69.3.140:8086

  阜阳市 10.69.76.251:8086

  宿州市 10.67.174.190:8086

  六安市 10.69.209.19:8086

  亳州市 10.69.34.251:8086

  池州市 10.68.67.168:8086

  宣城市 10.68.157.185:8086

  省本级 10.66.131.242:8086

  三、定点医疗机构端医保直接结算操作步骤

  第一步:就诊登记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挂号登记(如图3):

  第二步:就诊结算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诊疗行为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进行医保结算时,选择“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后,再选择“Z03.800x0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U07.100x00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U07.100x00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U07.100x00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断病例”4个诊断之一进行上传,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直接按照“新冠感染”相关政策进行待遇报销(如图4)。

  第三步:结算单打印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就诊结算后,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出具本次职工或居民医保的《结算单》,结算单上应标识“医疗类别”、“疾病诊断”等相关信息(如图5):

  四、医保经办中心端零星报销

  第一步:手工报销登记

  参保人未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可携带就诊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零星手工报销。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在“零星报销登记”功能页面录入参保人员相关信息,选择“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再选择上述疾病诊断编码进行报销登记操作(如图6)。

  第二步:零星报销结算

  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在“零星报销门诊结算”功能页面选择报销登记录入的相关信息,录入费用明细,点击“结算保存”,系统自动计算参保人相关待遇(如图7)。

  特别说明

  如参保人在医院就诊直接结算时,因网络、系统、刷卡等故障或因年终结转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2022年12月31日18:00至2023年1月3日8:00)等情况导致现场无法直接结算,可保留门诊结算相关票据,事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由此给您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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