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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3-01-11 12:53:08作者:智慧百科
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高职 (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22]54 号)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设置
各高职院校须于2月15日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以下简称“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https://yx.hneao.cn),按照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艺术体育特长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五个计划类别分别设置好招生专业等信息(招生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名单及单招章程一致),经我院确认后方可开通报考
二、单招报考与确认
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高职单招有关高考报名手续.
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从2023年2月21日8:00开始至2月28日18: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 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我院将在填报志愿期间的2月22日-27日每天 18:00前公布当前各高校各计划类别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考生人数,考生可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查看。所有考生可在报考时间截止前(即2月28日18:00)随时修改报考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
考生可选择 1-2所院校报考。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须在报考前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见附件),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证明材料提供给拟报考学校认定(相关资料交由学校保存),报考学校认定后方可填报对应五类社会人员类别的志愿专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报考学校认定不符合五类社会人员要求的考生只能以往届普通高中考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在报考期间填报对应类别志愿专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志愿填报截止后,各高职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以下简称“院校子系统”)下载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报考信息,组织开展报考确认工作。如经报考学校认定的五类社会人员报考身份信息等报考类别信息与考生填报志愿的计划类别信息不一致的,报考学校须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申请办理考生类别信息修改。未在网上填报单招志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三、单招测试
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由各高职院校按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和接受监督检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我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测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全省单招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高职院校在4月3日前通过“院校子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且尚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信息,经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无误后,组织这部分考生进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进行。各高职院校分别于3月1日前和4月1日前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具体测试时间安排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四、单招专业计划
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各高职院校分别在3月14日 12:00 时前和4月10日12:00时前,根据本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实际参考人数在“院校子系统”中将各专业分考生类别的计划调整到位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高职单招录取备案工作全部结束后,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各高职院校分别于3月14日17:30时前和4月10日17:30时前将本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调整确定后的各类别各专业计划表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 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五、成绩报送和录取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各高职院校第一志愿录取备案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备案工作安排在4月26日-27日进行。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成绩报送。各高职院校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于3月16日前和4月13日前分别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报送考生测试成绩的人数要与本校设置各类别各专业计划时参照的实际参考人数保持一致。
(二)录取确认。3月26日,各高职院校通过“院校子系统?提交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数据,并将考生拟录取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3 月 28 日-30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4 月24日,提交第二志愿拟录取考生数据,并将考生拟录取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4 月26 日-27日,完成二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确定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办理备案手续。各高职院校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于4月28日前在网上远程确认录取名单,并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五类社会人员报考人数统计表、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和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关录取规则的责任说明等)一并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4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1.各高职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做好已报考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2.各高职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将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各高职院校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的高职单招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由省教育考试院于1月19日前向社会统一公布。
3.单招录取备案结束后,各高职院校不得对拟录名单进行调整,录取完成后如有计划空余,不再组织补录。各高职院校须于4月28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报送本校单独招生工作总结4.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杜绝试题失密、泄密,严防替考及其它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大力宣传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高职院校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由我院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普通高校愕伴驳导避额把步奔百搬啦考试处:
李鸿0731-88090420、0731-88090221(兼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信息处: 谭欣0731-88090267张兴0731-88090265纪检与督查处:肖广军0731-88090301
通讯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 271 号
邮政编码:410006
附件: 湖南省 2023 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