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情人节浙江温州结婚证预约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3-02-03 07:54:23作者:智慧百科

2月14日情人节浙江温州结婚证预约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申请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本人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有不一致的,应当先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并换领证件,再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登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的婚姻状况。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本人声明真实性的婚姻登记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离婚后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能够共享获取到离婚证电子证照(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离婚证》标准),经本人确认无误的,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材料存档(当事人已恢复婚姻关系的除外)。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结婚预约:

  预约时间: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周末、法定节假日能否预约请看预约系统内是否有开放预约

  预约入口: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查询/取消预约:点击这里进行查询

  预约需填写信息:(如下图所示)

  信息填写必读: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4.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供盖有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无法提供前款规定的原件的,应当提供盖有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复印件;本人的户口卡片没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还应同时提供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本款所述复印件均须加盖集体户口簿管理单位印章。

  5.常住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本上的住址。

  婚姻登记处:

  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88362084

  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331号. 2022年11月28日起迁至鹿城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广润嘉苑:鹿城区瓯南路与昆仑路交叉路口)办公。

  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86968285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祥路江锦家园8幢2楼(龙湾区文化馆斜对面)

  瓯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88516920

  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行政中心6号楼一楼

  洞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3480222

  地址:洞头区海兴路1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70室

  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7236203

  地址:永嘉县县前路325号卫生大楼12楼

  平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3719900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28号

  苍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96345、0577-64718707

  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婚姻登记处(苍南县行政中心东侧100米处,灵溪镇人民大道与春晖路交叉口)

  文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7833070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新路35号一楼

  泰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59292520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行政审批中心一层(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瑞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5655371

  地址:瑞安市文庄路777号行政审批中心G区

  乐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62077080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577-59955520

  地址:龙港市政务客厅三楼婚姻登记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市行政副中心旁)

本文标签: 登记处  民政局  当事人  户口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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