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吗?附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6 08:17:34作者:未知

武汉二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吗?附办理指南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自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武汉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提取指南

  1、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3)职工及配偶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终止,一旦申请二套房提取,自动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2、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婚职工柜面签署《未婚声明》;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一手房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区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3、提取次数及金额

  (1)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4、办理地点

  各分中心

  5、注意事项

  (1)购买存量房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含成套住宅、别墅等)。

  前往分中心办理业务前,请先通过网上进行预约。若您仍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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