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怎么办理?附方法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26 08:17:33作者:未知

武汉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怎么办理?附方法汇总

  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提取办理方式及指南

  一、购房合同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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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动产权证提取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同)后,可每三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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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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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偿还住房组合贷款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每36个月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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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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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贷款  住房  个月  组合